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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人工智慧基本法》於今年1月正式上路,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近期陸續發布AI應用指引,例如衛福部NCC均已率先展開行動,先前數位發展部預告將制定相關框架,以便各部會參考,如今這套「人工智慧風險分類框架」正式於7月7日發布,預計將帶動更多部會加速推出AI應用指引。

關於「人工智慧風險分類框架」的發展,數位發展部指出,此框架是依據《人工智慧基本法》第16條訂定,供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訂定AI風險管理規範之用,同時作為產業界及社會大眾理解我國AI風險治理體系之參考文件。

對於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主要)與產業界而言,此框架的重點在於第三章節的人工智慧風險分類框架操作流程,當中提供4大建議步驟,涵蓋:(一)盤點應用情境:掌握所管產業現有或未來可能導入的AI應用場景;(二)識別風險:識別產業AI應用中潛在的風險類型;(三)評估風險:針對識別出的風險類型,進一步評估該風險類型的影響程度;(四)應對風險:依據判定結果強化或規劃妥適的管理作為。

至於AI風險類型表,先前數發部政務次長侯宜秀透露,AI風險分類框架草案區分成三大類風險。如今正式內容已底定,彙整現階段各種已知風險,歸納為3大類型與20項子類別。

第一類風險是:AI系統本身之技術設計缺陷,共8項。涵蓋:AI系統的安全漏洞與攻擊、缺乏透明性或可解釋性、AI行為偏離人類意圖與社會價值、AI具有危險的能力、影響隱私與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規、侵害智慧財產權疑慮、不公平的歧視或偏見、錯誤或誤導訊息。

第二類風險是:部署後操作及人機互動問題,共6項。涵蓋:過度依賴與不安全使用、喪失人類自主性、生成違法內容、詐欺與深偽技術濫用、用於網路攻擊、AI Agent自主代理之授權外行為。

第三類風險是:社會結構與環境衝擊,共6項。涵蓋:企業及國家間競爭秩序失衡、權力集中與利益分配不公平、不平等加劇與就業品質下降、人類在經濟與文化上之創作價值受損、環境傷害、認知作戰與資訊主權。

數位發展部強調,此框架將成為政府跨部會溝通的共同語言。藉由提供一套共通的評估標準,協助各機關訂定以風險為基礎的管理規範,並依循標準化流程,全面落實AI風險的識別、評估及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