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交條例》修法後,大幅提高了汽機車未停讓行人的罰鍰,許多駕駛為避免挨罰都會主動停讓。在高雄有汽車駕駛就遇到了這個狀況,他已經停在路口,等待行人通過,但對方遲遲不走。對此,警方表示,行人若刻意不走、阻礙交通,可依《道交條例》開罰500元;若駕駛事後反遭檢舉,則可提出有示意停讓的明顯動作來舉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