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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斯克提告OpenAI敗訴,OpenAI上市路障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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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斯克主要指控OpenAI背離了在2015年創立時「為全人類利益發展AI」的非營利使命,轉向了營利模式,並讓Altman與Greg Brockman等人獲利。他在訴狀中要求被告賠償逾1,300億美元、撤換Altman與Greg Brockman,以及阻止或逆轉OpenAI的營利化重組。

然而,在訴訟過程中也揭露了許多秘辛,例如OpenAI指稱馬斯克早在2017年就知道OpenAI要成立營利部門進行籌資;馬斯克曾經要求取得9成的OpenAI股權,或是讓OpenAI與特斯拉(Tesla)合併,是因失敗了才提告;馬斯克則把Altman描述成一位不誠實且造成OpenAI高層混亂的經理人。

法官Yvonne Gonzalez Rogers在陪審團指示中,要求陪審團優先判斷馬斯克是否已超過訴訟時效,而非直接判定OpenAI營利化是否違背初心。

Rogers指出,若被告能證明馬斯克早在2021年至2022年間,就已知道或合理上應該知道OpenAI可能偏離原本非營利方向,則相關主張可能失效;只有在陪審團認定馬斯克並不知情的情況下,才需要進一步審理OpenAI是否違反慈善信託、不當得利,以及微軟是否協助違法等問題。

陪審團最後一致裁定,馬斯克提出的違反慈善信託與不當得利兩項核心主張,均已超過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因此不再進一步審理OpenAI是否真的背離非營利使命、Altman是否違法,以及微軟是否協助OpenAI營利化等爭議。

OpenAI在判決出爐的同一天就作出回應,強調OpenAI自成立以來,一直由非營利組織治理,該組織致力於打造可造福全人類的通用人工智慧(AGI),迄今OpenAI基金會已是史上資源最充足的非營利組織之一,估值逾1,800億美元。

OpenAI還說,其與馬斯克在2017年時便認同為了要實現上述使命,下一階段應將營利實體納入OpenAI架構,且最後是馬斯克因控制OpenAI不成而自行選擇退出,後來則因後悔與嫉妒控告及攻擊OpenAI。

馬斯克則回應指出,法院與陪審團並未真正審理案件的實體內容,只是針對「日曆上的技術性問題」作出了裁定,明眼人都應知道Altman及Brockman確實藉由「偷走一家慈善機構」令自己致富,真正的爭議只在於「他們何時出手的」,因而決定向美國第九巡迴上訴法院提出上訴。

https://www.courtlistener.com/docket/69013420/574/musk-v-altman/ www.courtlisten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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