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有民眾租賃社會住宅找了仲介媒合,卻必須先繳納1個月租金當作押金,業者稱等到成功媒合後再退還押金。然後不肖業者再轉向政府申請媒合社會住宅的補助,等於是一案雙收,也涉嫌違反了《政府採購法》。公會呼籲,想租賃社會住宅的民眾,直接向合法登記的社會住宅得標業者洽談就可以了,不用再多花費用透過非法仲介媒合。
領政府媒合補助又向民眾收費 高雄社宅仲介遭控「一案雙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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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有民眾租賃社會住宅找了仲介媒合,卻必須先繳納1個月租金當作押金,業者稱等到成功媒合後再退還押金。然後不肖業者再轉向政府申請媒合社會住宅的補助,等於是一案雙收,也涉嫌違反了《政府採購法》。公會呼籲,想租賃社會住宅的民眾,直接向合法登記的社會住宅得標業者洽談就可以了,不用再多花費用透過非法仲介媒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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