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績擬廢甲乙丙丁制 改設3等次、最高獎金1.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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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考試院昨(14)日通過《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擬將現行考績評等的甲、乙、丙、丁四等次,改為優秀、良好及未達良好三等次,並取消過往引發爭論的甲等人數上限75%限制。而在考績獎金方面,優良者將提升至1.3個月、良好者獎金則為1個月。
考試院昨(14)日通過《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擬將現行考績評等的甲、乙、丙、丁四等次,改為優秀、良好及未達良好三等次,並取消過往引發爭論的甲等人數上限75%限制。而在考績獎金方面,優良者將提升至1.3個月、良好者獎金則為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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