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油「苯駢芘」超標案延燒,行政院今(23)日宣布通過《食安法》修正草案,增訂高風險食品業者,提高自主檢驗頻率規範,並要求具一定規模業者,須自設實驗室把關;檢驗報告出爐後,也須於24小時內上傳。此外,若發現食品有危害之虞,卻延遲、隱匿或不實通報之業者,最高罰鍰也由現行300萬元提高至3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