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長謝宜容涉圖利廠商及侵占就業安定基金,一審被判刑4年6月、褫奪公權3年。謝宜容與檢方均提起上訴,高院今(16)日二審宣判,原判決量刑適當,駁回原告上訴,維持4年6月徒刑,而全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