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主派人士黃之鋒,遭控告違反香港《國安法》,犯下「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罪名,今(5)日被高等法院判處10年徒刑。國際人權組織批評港府,刻意在黃之鋒即將出獄前將他定罪,呼籲儘速將他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