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5)日審查《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港澳關係條例》等修正草案,提案內容主要為延長移民署收容中國籍滯台人士期限,避免部分無法執行強制出境的中籍滯台人士,在150天收容期滿後,改採替代收容期間在外成為治安隱憂;另一提案內容則是針對中資在台購地及藉由人頭購地,新增最高2500萬元的明確罰則,避免形成國安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