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沈如峰宜蘭縣7日電)宜蘭縣政府於民國113年將縣內主要堤頂的自行車道,納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適用範圍,公告禁止汽機車進入;勸導期過後,縣府昨天與警方在冬山河堤頂自行車道開出首張罰單,最高可處新台幣18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