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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在今天(10/8)通過經濟部提出的《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條例名稱改為《中小微企業轉型升級發展條例》,後續將函送立法院審議。經濟部表示,此次修法是因應人工智慧發展、數位與淨零雙軸轉型,以及產業環境變化,希望透過制度調整協助中小微企業升級轉型。

依照經濟部的規畫,此次修法對象從原本中小企業,進一步擴大關注微型企業與新創企業,政策方向包括研發創新、數位與淨零轉型、供應鏈升級,以及新創培育。經濟部並規畫未來8年投入1,000億元等資來,以推動中小微企業轉型升級。

依現行《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中小企業是指依法辦理登記,且符合實收資本額或出資額1億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未滿200人的事業;其中經常僱用員工未滿5人的事業,屬小規模企業,也就是通常所稱的微型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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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型投資抵減擴大範圍,智慧機械、AI、5G、資安與節能納入支持

此次修法與IT產業最相關的部分,是新增「轉型設備投資抵減」制度,降低中小微企業投入新技術的成本。

依草案規畫,符合規定的轉型投資,包括智慧機械、人工智慧應用,以及數位、淨零轉型相關投資,可適用投資抵減。相較《產業創新條例》相關投資抵減措施,適用支出門檻由100萬元降低至25萬元,希望讓規模較小的企業也能投入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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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投資範圍來看,這項制度並非只限於目前最熱門的AI技術,還涵蓋企業因應數位化與智慧化所需的多種技術投資,包括智慧機械、第五代行動通訊系統(5G)、資通安全產品或服務、人工智慧產品或服務,以及數位管理、節能減碳相關投資。

值得注意的是,投資形式也不限於硬體設備採購,包含軟體、技術與技術服務。這代表企業未來投入轉型,不一定要購買大型設備,也可以透過導入數位管理系統、委託技術服務、建置資安防護或導入AI服務等方式,成為其轉型投資的一部分。

對IT服務業而言,修法可能擴大企業數位轉型服務需求。過去企業資訊投資常被理解為設備建置,但在AI與雲端服務發展下,企業更需要系統整合、軟體服務、資料管理與資安服務等能力。

研發投資抵減提高,鼓勵企業累積技術能力

除了轉型設備投資抵減外,修法也調整研發投資抵減制度。

經濟部規畫,擴大委外研發支出的適用範圍,並將中小微企業當年度研發投資抵減率由15%提高至20%。

這項調整反映企業轉型需求的改變。對大型企業而言,AI、數位技術通常可透過內部研發團隊推動,但多數中小微企業缺乏資訊與研發人力,因此更依賴外部技術合作。

將委外研發納入支持範圍,有助企業透過資訊服務商、研究機構或技術夥伴取得轉型能力,而不必完全依靠自身IT人力。

從單一企業資訊化,走向供應鏈數位協作

修法另一項方向是推動「以大帶小」模式,鼓勵大型企業帶領中小微企業接軌高科技供應鏈與數位平臺。

隨著供應鏈數位化要求提高,中小企業面臨的挑戰已不只是內部管理效率,而是需要與上下游企業進行資料交換,例如產品資訊、生產狀態、供應鏈管理,以及永續相關資料。

因此,企業數位轉型逐漸從單一企業導入系統,轉向供應鏈間的資料連結能力。

新增資料取得機制,政府建立中小企業轉型資料基礎

修法也新增第8條資料取得的相關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及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辦理中小微企業發展政策措施,得請求相關機關(構)、法人或團體提供必要資料。

這項規定並不是讓企業向政府取得資料,而是讓政府在推動中小微企業政策時,能建立更完整的資料基礎。

從數位治理角度看,若政府能整合企業相關資料,未來可更精準掌握不同產業的轉型需求,協助企業找到合適的升級方案。

此次《中小微企業轉型升級發展條例》修正草案,仍需經立法院審議,通過後相關租稅優惠與政策措施才會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