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老福法》的修正案中,明定65歲以上、所得稅率沒有達到20%的長者,健保費由中央全額補助。不過,有社福團體質疑,不只缺乏財政紀律,當中的參考稅率級距也被抨擊是「假排富、真撒幣」,呼籲改以家庭實際資產作為補助標準。老人福利團體則認為,確實會有長者受惠,不過如果有量能,應該更重視重症與罕病的資源挹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