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運動平權,立法院今(23)日上午三讀通過《國民體育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定特定體育團體的理、監事會組成,單一性別比例不得少於三分之一,除非有特殊情形且經主管機關核准者才可不受此限制。此外,本次也針對公共運動設施制定規範,以保障民眾使用時若發生意外時的相關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