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預告減碳與氣候調適補助辦法,可補助企業導入節能、CCUS、低碳製程,但碳盤查與自主減量計畫不在補助範圍
根據草案內容,補助對象包括事業、各級學校、公立研究機構及財團法人學術研究機構等,未來將依環境部公告的補助計畫及申請程序提出申請。
低碳製程、節能措施與碳捕捉技術納入補助
草案列出的補助項目,涵蓋企業目前推動淨零轉型的重要技術方向。
其中包括低碳燃料轉換及低碳製程改善、節能及抑低尖峰用電措施,以及二氧化碳捕捉、利用與封存(CCUS)技術。環境部也將負排放技術(Negative Emission Technologies)納入補助範圍,希望協助高排放產業布局深度減碳能力。
此外,因應國際碳邊境調整機制的相關措施,以及溫室氣體減量與氣候變遷調適的創新技術研發,同樣列為可申請項目。
從產業角度來看,此次補助項目已從過去常見的設備改善或能源管理措施,進一步延伸至CCUS、負碳技術及國際碳管理能力建置等領域,反映環境部希望將資源投入較具長期減碳效益及技術創新的方向。
碳盤查、自主減量計畫與碳足跡不予補助
不過,草案也明確界定哪些項目不在補助範圍內。依據規畫,企業依法必須執行的工作原則上不予補助,包括溫室氣體排放源盤查、登錄與查驗作業,以及增量抵換措施等。
此外,碳費徵收對象為取得優惠費率而提出的自主減量計畫,以及依法應辦理的產品碳足跡盤查或標示,也都被排除在補助範圍之外。
換言之,環境部希望將有限的基金資源用於促進額外減量效果與技術創新,而非協助企業完成法規要求的基本義務。
因此對於目前正投入碳盤查系統建置、第三方查驗或自主減量計畫申請的企業而言,相關支出仍需自行負擔,無法透過本辦法取得補助。
首筆碳費收入近50億元,將成補助主要財源
此次補助辦法的經費來源,來自《氣候變遷因應法》設立的溫室氣體管理基金。依照現行制度,企業繳交的碳費必須專款專用,全數納入溫室氣體管理基金運用於減碳及氣候調適相關工作。今年6月國內完成首次碳費徵收結果,共有240家企業、461座工廠完成繳費,總收入約49.7億元,其中半導體產業繳納金額約22億元,占整體收入逾四成。
環境部表示,目前已初步規畫自溫室氣體管理基金編列約20億元,補助事業及地方政府推動溫室氣體減量及氣候調適工作,另規畫約5億元作為企業減碳投資貸款的利息補貼及信用保證措施。此次預告的補助辦法,正是未來運用碳費收入支持企業減碳技術與調適措施的重要法源依據。
從政策方向來看,環境部此次將補助重點放在低碳製程、節能技術、CCUS、負排放技術及氣候調適措施,同時排除碳盤查與法遵工作,顯示未來碳費收入的運用將更偏向支持實質減碳與技術創新,而非協助企業完成法規要求的基本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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