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訴法三讀擴大預防性羈押範圍 納酒駕、兒少性剝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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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立法院會今(17)日三讀修正通過《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1,擴大預防性羈押,納入酒駕、殺幼童罪、妨害性影像罪,以及兒少性剝削、《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等罪。酒駕防制協會樂見擴大預防性羈押適用範圍,達到嚇阻效果,但也認為應從前端遏止酒駕發生機率,提高酒駕累犯「酒癮戒治」轉介率等配套要跟上;靖娟基金會則建議,應建立科學化、制度化的風險評估機制,讓預防性羈押的判斷更精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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