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本周揭示臺灣碳定價制度的下一階段規畫,將在現行碳費制度基礎上,逐步導入總量管制及排放交易制度(Emissions Trading System,ETS),採取碳費與ETS雙軌並行模式。今年底先提出ETS試行計畫草案,明年持續完成制度整備及企業參與準備,並在2028年正式啟動臺灣ETS試行為目標。
環境部長彭啓明表示,臺灣於2025年正式實施碳費制度,並已完成首次徵收,建立了碳定價基礎。相較於碳費採固定價格機制,ETS則是先設定整體排放總量,再透過市場交易形成碳價,更能將企業減碳責任與國家減量目標連結,為2030年後進一步擴大減碳力道預作準備。
環境部規畫,ETS初期將優先以排放量較大、且已有自主減量計畫的企業參與試行,透過逐步累積制度設計、企業操作及市場運作經驗,建立適合臺灣的排放交易制度,而非一次全面推動。
德國專家:ETS已從排放交易走向綠色投資工具
環境部顧問、德國排放交易專家Jürgen Landgrebe表示,臺灣已建立溫室氣體盤查、查驗及碳費制度,已具備邁向ETS的基礎,但排放交易制度並非一次到位,而是在試行過程中持續調整排放總量、排放額度核配及市場規則,並透過與企業及利害關係人溝通,逐步建立市場信任。
他指出,國際ETS制度正逐漸由過去「總量管制與排放交易(Cap and Trade)」發展為「總量管制與投資(Cap and Invest)」,若妥善規畫排放額度拍賣及收入運用,碳定價除了提供減碳價格訊號,也能成為支持綠色科技及產業轉型的重要資金來源。
Jürgen也指出,相較於碳費或碳稅,ETS若建立一致的總量管制、監測、報告與查驗(MRV)制度及市場規則,更有機會與其他國家或區域碳市場建立制度連結,增加市場流動性及企業履約彈性,協助臺灣未來與國際碳市場接軌。
年底提出試行草案,碳權交易平臺11月底上線
配合ETS推動,環境部準備在今年底提出ETS試行計畫草案,現階段將持續透過專家諮詢、利害關係人討論及工作坊,針對管制範圍、排放總量設定、排放額度核配及市場運作等核心制度研擬具體方案,並藉由碳市場模擬演練,協助企業建立參與能力。
市場基礎設施方面,臺灣碳權交易所正與歐洲能源交易所(EEX)合作建置ETS試行拍賣平台,今年11月底將正式上線,後續將持續完成交易及登錄系統建置,配合2028年ETS試行規畫,驗證拍賣流程及市場運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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