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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IBM發表第一份金融AI治理框架,提出資安治理外的132項在地化AI控制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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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山銀行是數位金融實務規範工作圈的召集人,這個工作圈的目標之一,就是要建立一套臺灣金融機構的可程式化AI治理框架,包括相關方法論和工具。金管會在2024年6月發布了《金融業運用人工智慧指引》,這些指引大多是原則性的規範,缺乏客觀可量化的評估標準,金融業推動時容易遇到合規舉證的困難,或是不同團隊對相同原則的解讀落差。所以,數位金融實務規範工作圈想要建立一套可以落地執行的AI治理框架,像是不同原則的對應控制措施,量化或質化的評估指標建議等。

去年,玉山銀行找上臺灣IBM聯手訂定這套AI治理框架,以IBM的AI治理框架為藍圖,結合玉山推動智慧金融創新應用經驗,完成了這套本土化的金融AI治理框架。

臺灣IBM諮詢AI暨數據服務業務主管林桂如指出,這是臺灣第一套金融AI治理框架,要將AI監管的法規指引,轉變成可以落地執行的建議。

在這個金融AI治理框架中,提供了一套方法論,針對AI專案的風險量身設計,更貼近AI生命週期流程,提出了AI專案風險管理四大步驟,從評估固有風險、選擇治理控制項、執行治理控制項到評估殘餘風險等步驟。

IBM將AI風險分成11種類型,像是公平性、隱私、穩健性、可解釋性的風險類型等,並按照風險程度分成5個等級,包括了禁止使用,高風險、中風險、低風險和無風險,可供企業針對不同風險高度來採取不同強度的控制項手段,而不是一套做法全面套用。

這套金融AI治理框架中,IBM整理了132結合實務和監管需求的控制項,林桂如補充,IBM排除企業常見資安標準的控制項,提出了針對AI風險的控制項建議,避免AI風險控管和資安風控做法的重疊。這些控制項可透過金融業常用配套技術實施,目前支援多達96種,企業可以自行選擇。

132項AI控制項中,根據實施對象和實施方法,還可以細分成三大類控制項,第一類是與AI治理企業基礎建設相關的企業控制項,來建立AI治理的基礎建設,從企業策略、組織分工、治理流程到變革管理等。這是以企業整體來實施的AI風險對策。

另外還有兩類控制項是AI系統層面來看,包括營運控制項和技術控制項,可以適用到AI系統生命週期的各個階段。

132項AI控制項可分為三大類,企業控制項、營運控制項和技術控制項。(圖片來源:臺灣IBM)

每一個控制項,可以對應到不同的風險類型,更能呼應到金管會的六大AI指引原則。(圖片來源:臺灣IBM)

不過,臺灣《AI 基本法》 在去年底正式發布,數位發展部正在制定臺灣的AI風險管理框架,最快3月底才會完成初稿版本。臺灣IBM的金融AI治理框架,還沒有參考到數發部正在訂定的新版框架,不過,林桂如表示,IBM的金融AI治理框架已有參考臺灣經常借鏡的國際AI規範,再加上也有一套持續修正的PDCA流程設計,等到數發部正式公開新版風險管理框架後,IBM也會盡快迭代更新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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