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通過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加強VASP服務商監理強度、明確國內穩定幣發行及管理
行政院長卓榮泰指出,金融科技發展日新月異,其中虛擬資產應用快速發展,改變傳統的金融交易服務方式。金管會參考國際監理趨勢,同時也將服務商納入金融阻詐的體系,以「洗錢防制」為基礎,納管「虛擬資產服務商」(Virtual Asset Service Provider, VASP),由業者自律、增訂洗錢防制登記制度,以及「虛擬資產服務法」專法,四個階段逐步管理。
金管會說明我國對VASP納管分為四階段,第一階段先在2021年,修改現有的洗錢防治法,將VASP納入管理,第二階段為2024年促成VASP成立公會,訂定產業的自律規範,第三階段是在洗防法中建立VASP的登記制度,第四階段是現今正在的「虛擬資產服務法」專法,更完整的規範VASP業者。
目前在登記制度下,國內將VASP分為5類,虛擬資產交換商、交易平臺、移轉商、保管商、承銷商,國內目前已有8家業者登記,其中5家為交易所的型態,顯示虛擬資產交易所為服務商的大宗。行政院也將VASP服務商納入阻詐的策略中,在防詐專法中規定VASP的責任、禁止VASP業者現金交易等等。
目前國內也有銀行積極想要投入VASP業務,金管會已核阻5家銀行從事虛擬資產的保管試辦,其中3家已試辦,另外2家在籌備中。
專法從登記制走向許可制,建立穩定幣管理框架
至於專法部分,金管會說明「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三大主軸,一是加強對VASP的監理,二是明確化穩定幣的發行及管理,三是防止市場的不公正行為。
在VASP業者的監理方面,將從登記制走向許可制,未來業者需要通過主管機關的許可才能成立,監理涵蓋財務、業務、人員適格性,此外,還需要強化內控機制、資安。
穩定幣方面,專法將規範穩定幣的發行需經過主管機關的許可,且需十足準備資產、分離保管,發行人不得支付利息或收益。對於境外發行的穩定幣,未來要在國內交易需經主管機關的同意。
專法草案也對市場不公正行為,要求虛擬資產交易不得有隱匿或操縱價格等不公正行為,違反者負有刑責。
金管會期望透過專法帶來效益,其中最主要的部分是保障交易人的權益,過去為洗錢防止角度納管VASP,防止業者成為洗錢詐騙的破口,未來加強對VASP業者的業務及財務、內控等方面監理。
另外,透過專法建立產業的治理框架,促進虛擬資產服務產業發展。最後是與國際的監理趨勢接軌,掌握發展的機會。
行政院制定「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未來將送到立法院審議。簡言之,「虛擬資產服務法」專法目的在管理三個角色,管理業者、管理市場、管理風險,明定服務商的資格、可經營的業務範圍,市場如何合法交易、運作,同時避免洗錢、詐騙、操縱等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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